前年震驚全台的桃園逆子弒母案,由於日前在高院逆轉,梁姓男子二審無罪,判決引發爭議,檢方事後提出上訴,提出二審判決有四大違誤,最高院今天(9/29)撤銷無罪判決。
記者vs.梁姓嫌犯(2020.08):「你毒癮戒得掉嗎,你出去會不會繼續吸毒啊。」
二審判決認定梁姓男子,因為吸毒誘發急性精神病症,案發時喪失辨識及控制能力,判無罪責付衛生局,但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有四大違誤,精神鑑定報告未說明他何時吸毒,沒有傳喚鑑定人員說明,就判斷他殺人時可能是毒品作用最強的期間。
二審未釐清梁姓男子吸毒時,是否可預見吸毒後,可能在精神異常狀態下殺死母親。
再來是梁姓男子完成勒戒沒有監護必要,卻又說因為藥癮或精神疾病而有防治必要時,應由衛生機關評估治療,前後理由矛盾。
最後則是未宣告沒收他犯案用的開山刀,不符法律規定,四大缺失發回高院審理。
這起案件發生在2018年10月,梁姓男子持開山刀砍殺母親,一審判無期徒刑,二審改判無罪,高檢署上訴,經由最高法院分案,作出判決歷時僅短短11天。
梁姓男子目前因為另一起傷害案發監執行,預計10月13日出監,殺母案天理難容,能否逃死,得確定是否因吸毒導致沒有辨識力,還有待進一步鑑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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