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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獨家〉陳氏紅琛父母 跨海爭4千萬保險金


發佈時間:2009/07/31 19:13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15:06

3年前發生的搞軌案震驚社會,不過在今年初,最高法院以陳氏紅琛體內沒有驗出蛇毒等理由發回更審後,陳氏紅琛在越南的父母才知道,女兒有可能被判定「死於意外」,因此他們也正式授權律師,希望能要求當初刷卡買火車票附贈的理賠金4千萬,這因為陳氏紅琛沒有辦理李雙全兒子的領養公證,所以按照保險受益順位,理賠金應該歸於父母。

3年前,悲傷來台帶回女兒的骨灰,她是陳氏紅琛的母親,如今一千多個日子過去了,在越南的這一家人,母親在市場賣魚,父親只能種種水果維生。外籍家庭協會會長:「2個妹妹,1個弟弟,非常清苦。」

一直以為女兒是被女婿殺害,所以認為根本不會有理賠,直到年初,最高法院以沒有驗出蛇毒發回更審,他們才知道如果女兒一旦判定死於意外,就會有意外險可以申請,所以正式授權律師爭取。

翻開陳氏紅琛生前投保金額,除了人壽險100萬,其它都是李雙全密集幫她加保的意外險,共3600萬,此外還有刷卡買火車票附贈的旅遊平安險4000萬,總計7600萬。

律師主張,人壽和意外險,李雙全如果指定他自己為受益人,那他2個兒子可以依法繼承,但4000萬的平安險,陳氏並沒有辦2個兒子的領養公證,所以應該回歸自己父母親所有。

不過請領保險金,時效規定在2年以內,所以律師希望,既然李聚寶已經提出7600萬元的訟訴,兩家就以協議的方式分配保險金。陳氏律師謝松樹:「跟我們做一個協商,一併跟4家保險公司提出應該的請求。」

不過李家委任律師希望各自提出。李家律師吳泰成:「最高法院發回來,認為陳氏紅琛體內根本沒有蛇毒,所以她是意外死亡的,我知道的時間點,是最高法院發回來,也就是今年1月份。」

雙方看得出仍有歧見,不過依法到底能不能拿到保險,還得看官司定讞,所以還有得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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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陳氏紅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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