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樹林區一名19歲吳姓男子,前天(30日)上午6時許,持辣椒水對路人「無差別噴灑」,造成多名機車騎士閃避不及遭襲擊。警方接獲報案後隨即派員前往現場將吳男制伏,並依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將他送辦。
警方表示,受害騎士被散溢之氣體滲入眼睛後造成紅腫,雖經清水沖洗後無大礙,但因此舉已有公共安全疑慮,調閱附近監視器後鎖定犯案的吳嫌,循線將他通知到案。而吳嫌到案後也坦承不諱,並對於自身因酒醉而做出脫序行為感到懊悔。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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