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一名男子3年前酒後騎車,撞到路樹跌倒,迄今失智、失憶,台中法院查出,當年莫拉克颱風路樹倒塌,救災人員鋸斷樹枝卻沒清理,也沒設置警告標示,裁定男子酒駕跟地方政府雙方都有責任,地方龍井區公所必須賠償一半生活教養費用1059萬。
母親:「媽媽叫什麼名字?」受傷男子:「媽媽啊...。」
等兒子叫一聲媽媽,廖太太等了3年,31歲的兒子到現在走路都還得靠人攙扶,生活起居不能自理,一切都得靠母親打理。受傷男子母親:「癲癇太嚴重了,醫生說他這是60%,一定要長期吃藥,一輩子要吃藥。」
3年前莫拉克颱風路樹倒塌擋在路旁,廖姓男子騎機車酒駕衝撞上去,導致頭顱嚴重受損,雖然前後開了5次刀救回一命,但也失去智力,家屬認為公所沒有移開路樹才會發生意外,因此提出國賠申請。
一審勝訴獲得1059萬賠償,但公所不服要再上訴。龍井區公所人員:「(當事人)酒醉駕駛失控,他的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.78毫克。」
受傷男子母親:「他酒駕去撞整棵好好的樹,他發生這種事情我沒有話講,我沒有資格去申請國賠,它是整棵樹已經倒在路中間了。」
國賠官司得三審定讞才能理賠,男子母親說3年來照顧兒子數不清花了多少醫藥費,身心俱疲真的好累,希望公所不要再上訴,就當可憐一個愛兒子的母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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