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1歲半女嬰去年遭17歲薛姓母親、生母表姊夫妻、李姓友人聯手虐死,薛姓表姊瞎辯看到女嬰被嬰靈纏身,要打到嬰靈離開,更下令別救、要分屍,最高法院今(27)維持歷審判決,判處無期徒刑定讞。
回顧該起虐童案,女嬰的未成年生母、表姊薛女、表姊夫何男、友人李男同居,並輪流照顧女嬰。不過,4人自前年11月起毆打女嬰,表姊認為女嬰會哭鬧,全是因為被嬰靈纏身。
去年1月15日,4人持續對女嬰施虐數小時,且不顧其全身瘀青且反應微弱,還帶她一起去KTV唱歌,女嬰最後因30多小時未進食,且大面積瘀傷,造主動脈血液貯積於周邊組織中,引發低容積性休克,經送醫搶救仍不治。當時眾人發現女嬰已經身亡,表姊甚至提議「不要救」、「分屍」李男則提議「丟到山上」。
女嬰生母因未滿18歲被送少年法院處理,而表姊等3人被檢方依成年人殺害兒童罪提起公訴。由於表姊是操縱此案主嫌,且虛構嬰靈附身女童情事,而李男是主要暴打者,因此一、二審均將表姊及李男重判無期徒刑,表姊夫則判刑18年。案經上訴第三審,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至於未成年生母,今年3月則被台南地院少年法庭判刑13年定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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