士院審理YouTuber蔡阿嘎夫妻遇襲案,審酌此案對治安造成影響、楊姓主嫌不肯說明真實動機等,今天判楊男6月徒刑,中間人吳姓男子、陳姓打手各判5月,均得易科罰金。可上訴。
蔡阿嘎今年3月3日騎機車載妻子行經北投地區時,遭陳姓男子持鐵鎚攻擊;蔡阿嘎受有右膝部及右手腕擦傷及瘀傷,蔡妻則受有早期子宮收縮傷害。
士林地檢署依教唆普通傷害罪嫌起訴楊男、吳男,另依普通傷害罪嫌起訴陳男。
起訴指出,楊男聲稱不滿蔡阿嘎網路言論,並指蔡阿嘎「看起來很欠打」,今年2月底向吳男表示願出價新台幣30萬元,要吳男找人毆打蔡阿嘎,吳男則找來陳男下手。
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,楊男說詞反覆,原辯稱不知誰是蔡阿嘎,又改口說吳男誤會了,他沒有要教訓蔡阿嘎,最後才坦承有提到蔡阿嘎很欠打,願意以30萬元代價找人教訓蔡阿嘎。
楊男還辯稱,與吳男飲酒聊天時,提到蔡阿嘎10多年前作品很好笑,最近作品差很多,才向吳男提議教訓蔡阿嘎,但否認與蔡阿嘎的政治言論有關,他與蔡阿嘎並不相識,也無人教唆他。
但承審法官認為,不喜歡網路名人影片,通常不是停止收看,最多就是出言評論,沒有道理因此教唆傷人,更何況楊男存款不足30萬元,說詞可疑。
判決也指出,蔡阿嘎證稱不認識楊男,除與選舉有關的影片可能有爭議,想不到與誰有糾紛;檢察官為求慎重,詳查楊男通聯、交友、資金,仍無法知悉真正動機。
法官認為,此案發生在白天人車往來地點,對社會治安造成一定負面影響,蔡阿嘎夫妻所受傷勢雖不重,但受有恐懼及不安。
法官審酌,楊男因不詳原因唆使他人犯案,迄今仍未說明真實動機,判刑6月;吳男貪圖報酬找人犯案,判刑5月;陳男明知蔡阿嘎妻子懷孕,卻未放棄犯罪,反而一併攻擊蔡妻,超出教唆範圍,犯後一度試圖掩飾共犯,判刑5月;3人均得易科罰金。全案可上訴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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