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一名新娘秘書透過友人在臉書社團控訴,日前她到高雄湖內某飯店幫新人化妝,期間新人準備付給飯店的12萬5000元不翼而飛,沒想到員警獲報趕到後,竟要求新秘跟助理必須「脫光光搜身」,質疑警方是否執法過當。對此,警方澄清,並沒有要求當事人全身脫光,所有過程均有經過當事人同意;而新郎也跳出來表示,員警確實沒有強迫他脫,是他自己為了避嫌才脫到只剩內褲。
對此,根據《中央社》報導,警方澄清表示,這起事件發生在16日晚間,員警到場後調閱監視器等資料,發現禮金遭竊期間,共有5人出入放錢的新娘休息室,於是在經過所有人同意後,才由員警一對一帶到隱密房間進行人身及隨身物品檢查,強調所有過程均經過當事人同意,而且員警也沒有動手脫去當事人的衣物。
據悉,目前警方尚未找到消失的12萬5000元禮金,仍在持續追查中。只不過現在似乎呈現各說各話的局面,也讓整起事件如同陷入羅生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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