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到疑似酒駕案件,若有人員受傷,警方會先協助送醫後,再進行製作筆錄及調閱監視器等後續工作,這回承辦員警遭指控,送醫途中攔車,不顧傷者安危。警方澄清因為駕駛開車路線和警車不同,擔心還沒釐清是否為酒駕案件,對方就離開,才會鳴笛追車,但員警急於辦案,遭調查後被認定行為不當,記申誡處分。
員警:「黃衣,黑長褲,看他是乘客還是駕駛。」
受傷的許姓男子,身上帶有酒氣騎車的妻子跟在一旁,但在醫院停留沒多久,兒子就開車載爸媽轉往振興醫院,警車一輛在前引導,一輛在後護送,但就在行經這個路口時。
員警鳴喇叭追車攔人,就是這段影像,警方被指控,不顧車上傷者安危半路攔車,但警方也有話要說,原來當時前方引導車輛往左,但駕駛往右,雙方路線分歧,員警擔心還沒釐清是否為酒駕案件,對方想藉故離開。
文林派出所所長陳柏剛:「轉向離以為要藉故離開,鳴笛追車,處理不當,督察組調查有缺失。」
一般遇到疑似酒駕案件,若現場有人員受傷,員警會優先協助送醫,事後才會製作筆錄,現場拍照繪圖,以及調閱監視器。
記者簡育琦:「遇到疑似酒駕,駕駛乘客先酒測,傷勢過重無法配合,送醫抽血檢驗。」
這回承辦員警疑似急著釐清案情,被指控堅持當場調閱監視器,在路邊辦案,還在送醫過程攔車,處事不當,遭記一支申誡懲處,警方坦承疏失,承諾會再加強教育訓練,希望員警處理車禍受傷案件,能有更多同理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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