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「借」不是「搶」? 男搶超商簽借據

  • 記者劉邠如攝影李偉華
  • 發佈時間:2009.07.11 12:39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2016.05.16 15:06

台北縣蘆洲一名打零工維生的男子,因為缺錢到超商搶劫,要店員交出店內1千多元的現金,沒想到得手之後,這搶匪不是急著離開,反倒是叫店員拿紙筆給他,向對方說「錢就當我是跟你借的好了」,甚至還簽下自已的本名和金額,隨即被趕到的警方逮捕,依強盜罪移送。</p>

凌晨3點,這名上半身赤裸的男子,佯裝買菸,卻是要搶劫,店員嚇得趕緊將錢全都交了出來;沒想倒搶匪拿到錢,不急著離開,反倒是要店員再找白紙,接著2個人居然在櫃台前,就聊了起來。

警方:「『(他說)不然這樣好了,當作我跟你借,你紙張拿出來』,他再問他『什麼大名』,因為他要寫借據的話,他不只要寫他名字,他說那『你(店員)的名字呢』?」

要不是有人解釋,監視器前的這一幕,還真的很讓人傻眼,搶匪這麼認真寫的,就是這一張,右邊的是嫌犯自己的真名,搶了1646元,還相當大方的寫下,借「2千元」,接著再補上店員的名字,有模有樣。

不過卻還因不太會寫字,鬼畫符了半天,拖延了不少時間,也因此支援的警網也隨即趕到,將他逮個正著,不過說是借錢,也得人家願意,嫌犯一廂情願的做法,還是被警方依強盜罪,移送法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