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某知名服飾集團負責人林姓女子,因懷疑陳姓丈夫負責的分公司總經理林姓女子介入其婚姻,去年9月在公司內張貼公告「禁止野狗及林OO自公告日起不得進入本棟大樓」,林總經理憤而提告,遭台中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嫌將她起訴。
起訴書指出,60歲的林女為台中起家的服飾集團負責人,而其丈夫陳男任集團分公司負責人,夫妻倆發生經營權糾紛。林女董先否認林女為製衣公司總經理及台灣採購助理身分,並於去年9月30日以其董事長身分發布公告。
貼在公司大樓電梯的公告寫著,「林OO女士(指總經理)為與公司無關的第三人,為避免公司機密外洩,特此禁止她進出本棟大樓室內。公司職員也不得未經董事長同意,私下擅自帶其入內。違者依法追訴刑法侵入住宅、毀損、妨害秘密等罪。此外,公告內提到,「野狗及林OO女士自公告起,不得進入本棟大樓室內」等文字,因此遭林女提告妨害名譽。
林女董辯稱,是因廠商會帶貓狗來,才會貼此公告。又供稱,因懷疑老公與林女有不正常關係,才禁止2人進入公司。檢方認為,林女董並未在公告內提及廠商帶狗貓一事,顯然是懷疑林女介入其婚姻才張貼公告,且貼在電梯中,不特定人均能看見,最後依公然侮辱罪嫌將林女董起訴。
◤Blueseeds永續生活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