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媳婦爬上小叔床…婆婆拿親密照怒告 結局逆轉是尪設局

編輯 莊雅婷 報導
發佈時間:2020/07/23 16:34
最後更新時間:2020/09/02 11:22
非當事人。(示意圖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非當事人。(示意圖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
婆媳相處是女人婚姻中的一大難題。1名張姓女子婚後,和老公、婆婆相處不好,但她仍堅持不願離婚。怎料,某天酒醒後,婆婆拿照片控她與小叔有親密行為,還要求賠償100萬,否則要告性侵。最後結局大反轉。

(圖/翻攝自高點電視youtube)

 
資深媒體人許聖梅日前在節目《震震有詞》分享個案指出,1名張姓女子婚後每天清晨就去婆家經營的檳榔攤顧店,但婆婆對她仍有所不滿,老公多次提離婚,但張女自認沒錯,始終不願離。

許聖梅透露,但某天老公卻突然一改以往態度,覺得張女上班辛苦,帶她去唱歌放鬆心情,過程中不斷灌酒,她喝到失去意識,最後由老公載回家。怎料,張女隔天起床後,婆婆火大拿出她與小叔親吻、猥褻等床照,要求她和兒子離婚且要賠償100萬,否則要提告她性侵。

(圖/翻攝自高點電視youtube)

不過,張女喝到斷片記不起來發生何事,且無力負擔100萬,就離家出走。但婆婆、老公和小叔聯手將她告上法院,地檢署起訴其性侵。最後小叔良心發現,向法官坦承全是母親和大哥設局,要他去當模特兒躺在大嫂旁邊拍照,張女老公則辯稱全是媽媽所為,最後婆婆和老公遭起訴。而張女心灰意冷,才決定離婚。
 
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飲酒勿開車!飲酒過量,有害健康,請勿酒駕
◎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

《TVBS》新聞提醒您:
 ◎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、110
◎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-2362-2400
◎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-7728-5098分機7
◎婦女救援基金會 02-2555-8595


性侵防範要點:
◎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,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,並立即求救;若遭限制行動,勿過
度刺激對方,千萬不要抵死反抗。
 
◎相信直覺!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。
◎睡覺或盥洗時,門窗要上鎖。
◎避免與有酒醉、吸毒、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。
◎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,應立刻離開或制止。
◎如遭性侵,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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