追求不成竟然就擄人凌虐!新北市一名,化名小美的被害人,日前因為拒絕男性友人追求,竟然就被當街擄走,載往山區毆打凌虐,事後還把人帶到當鋪,逼她簽下2萬元本票,過程中,小美曾向業者求救,趁隙搭車逃回住家,但這一切,全被嫌犯發現,竟二度擄人,再毆打,好在當下民眾發現,及時報警,才讓她及時獲救。
員警vs.嫌犯:「蹲下去。」
深夜十二點多,十多名便衣員警,通通出動,因為幾個小時前,接獲報案,有女子當街被擄走,策畫的就是他,身材高挑的,20歲陳姓主嫌。
再次提起這件事,家屬低調不願回應,畢竟寶貝女兒,被嫌犯擄走近兩天時間,毆打、凌虐,想逃跑,卻還是被發現。
記者蘇憶歡:「被害女子被擄走一天之後,曾一度脫逃跑回住家,沒想到這一切全被發現,(嫌犯)再次將人擄走,帶到山上毆打。」
整起擄人案,就發生在4月份,當時還是晚上六點半,下班時間。
陳姓主嫌夥同朋友,開車到新北市中和擄走化名小美的被害人,一路往烏來山區走,強逼她拍下不雅照,隔天再帶往北市的地下錢莊,要求小美簽下兩萬本票,雖然及時向業者求救,趁隙搭車離開,但嫌犯再度到住家擄人,路過民眾發現幫忙報警,整起案件才曝了光,八名嫌犯通通被逮。
雖然警方及時趕到,但小美早已滿身傷,緊急送醫、撿回一命,至今兩個月了,還在家中休養,縱使身上的傷痊癒了,心理的陰影和恐懼,恐怕是一輩子。
◎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
◎反霸凌專線:0800-200-885
◎法律扶助基金會:(02)412-8518
暴力防範要點:
◎以手臂去抵擋,尤其施暴者攻擊頭部時,更應以手臂保護頭部,因頭皮較不易驗出傷痕,而手臂比頭部容易驗出傷痕,以手臂保護頭部時,可以讓攻擊點落在手臂上。
◎大聲喊叫以引起附近路人注意,除了可以協助報警外,日後也可出庭作證。
◎現場錄音:如果有機會,可以將現場施暴過程錄音存證,將有助於法庭上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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