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罰循環利息,卻可以一毛都不用繳?台北地方法院最近判決,一名男子向銀行辦了信用卡和現金卡,借貸了將近60萬,卻因為延繳費,被銀行告上法院,要求還錢,包括本金和循環利息要付大約58萬;不過,法官認定,因為消費者無法選擇循環利息的利率,違反了誠信原則,因此,判決循環利息的部分無效,不過全案還可以再上訴。
刷卡延繳費,還能不用付循環利息?台北地方法院的案例,還真的是「破天荒」 ,一名馬姓男子,5年前創業,辦了中國信託信用卡和現金卡,借貸了將近60萬,不過前前後後,還了剩下將近40萬,卻又因為延遲繳費,被罰循環利息11%到20%,求償大約58萬,其中有22萬是本金、36萬是利息。
銀行告上法院要求當事人償還,沒想到,法官卻判循環利息的部分,一毛都不用繳。台北地方法院發言人黃俊明:「消費者對契約訂定,形式上可以自由決定,但實質上沒辦法決定,實質上循環利息的約定內容,違反了誠信原則,依照消保法的規定,這部分是無效的。」
對於這樣判決,銀行只表示會尊重司法,等收到判決書再研究如何處理;但就有銀行業者擔心,這個判決要是成為判例,往後卡友比照辦理,反而對於按時繳款的民眾不公平,這樣的判決已經引起銀行界一片譁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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