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商楊谷駿及黃元榆被控105年9月間受中國情報官員委託,刺探總統蔡英文的國慶講話文稿未遂,最高法院今天依違反國家安全法未遂罪,判2人各4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。
判決指出,楊男及黃男因在中國大陸經商多年,在飯局中因而結識中國情報官員,這名官員於民國105年9月間希望楊男及黃男能事先取得蔡英文的國慶演講文稿,後來黃男在105年10月7日、8日,打電話給獅子會友人鄭丞宏,詢問鄭男是否可取得總統講話文稿,但遭鄭丞宏拒絕而未遂。
全案經調查局接獲檢舉偵辦,後來由士林地檢署起訴楊男及黃男。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及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均認定楊男及黃男構成犯罪,依違反國家安全法未遂罪,各判刑4月,得易科罰金新台幣12萬元。
案經上訴,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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