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陳姓男子等3人各自在網路上張貼照片,指涉某家KTV有武漢肺炎確診案例的不實資訊,被警方約談偵辦,檢方考量3人犯後態度良好,事後張貼澄清貼文,予以緩起訴處分。
台中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,27歲陳姓男子今年3月28日下午3時許,發現有網友在Instagram社群網站(簡稱IG)限時動態張貼台中市北屯區一家KTV外,有消毒工作人員集合的畫面照片,即自行誤判是因有疑似確診武漢肺炎(2019冠狀病毒疾病,COVID-19)案例。
陳男在未經查證內容下,又在當天晚上6時許,於個人IG帳號以公開方式張貼KTV外集合消毒工作人員的照片,並註記「昨天疑似傳出確診、今天立馬大陣仗消毒」等不實訊息。
另外,39歲陳男今年3月29日上午8時許行經台中市東區一家KTV外時,看到有人員正在消毒,便於未查證業者消毒緣由情況下,以手機拍照並上傳至個人臉書,並公開張貼照片指出,「早上就看到警察帶人來(消毒),這裡也中鏢(暗指武漢肺炎病例)」等不實訊息。
此外,27歲莊女在今年3月21日中午12時許,也在他人IG看到有人發布享溫馨KTV員工疑似感染武漢肺炎的不實訊息,在未經查證下,她並以好友數4793人的臉書帳號,公開張貼「享溫馨好像也有員工確診」的不實訊息。
案件經台中市警察局第五、第一分局與刑事局接獲檢舉展開偵辦,分別通知陳男等3人到案說明,3人皆坦承未求證就轉貼不實訊息,警方訊問後,將陳男等3人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罪嫌,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。
檢方審酌3人無前科,且犯案後態度良好,也在網路張貼澄清不實訊息的貼文,因此予以3人緩起訴處分,緩起訴期間1年。
另外,27歲陳男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萬元,39歲陳男應參加法治教育2場,27歲莊女應向公庫支付3萬元,並參加法治教育2場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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