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年頭要抓賊,真的要靠自己嗎?苗栗竹南海邊一家衝浪用品店,5天前遭竊,店家損失60多萬,並且向警方報案,不過始終沒有下文,店家做不成生意,又氣又急,只好自己調閱將近60支監視器,還自己跟蹤歹徒,這過程中員警都沒有出現,一直等到店家通報,員警才到現場抓人,店家說,警方破案幾乎不費力。
5月22日凌晨4點左右,歹徒騎機車,腳踏板上放著一個剛偷來的衝浪板,再換個角度看,另外一輛機車,同樣偷了2個衝浪板,他們偷竊的地點,就在苗栗竹南海邊這家衝浪用品店。
失竊店家:「這個架子原本全部是衝浪板。」記者:「喔,全部像這種衝浪板?」失竊店家:「大概有十幾片(被偷了),像這樣的衣服,原本也是滿的。」
老闆說進貨隔天就被偷,整家店幾乎被搬光,損失60多萬,他連忙向警方報案,不過他說當時員警只是拍照存證,卻沒有採指紋,對於竊案偵辦一點進度都沒有,老闆只好自己想辦法。失竊店家:「調閱路口的監視器,後來大概有鎖定小區域,我們也有跟蹤竊賊。」
店家連同幾個衝浪朋友,一路跟蹤歹徒,確定他們是嫌犯之後,才通知員警到場抓人,並且找回10多個衝浪板,以及失竊的物品,店家一方面高興終於破了案,但也忍不住感嘆,要不是他們積極調閱監視器畫面,要抓到這些小偷,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。
◎店家提供監視畫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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