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縱放民代 北縣警遭求刑1年半

  • 記者黃子瑀攝影陳其銳,鄭勝為
  • 發佈時間:2009.05.26 17:49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2016.05.16 15:06

台北縣永和市代會副主席許鈞凱,4月底因為幫酒駕的朋友求情不成,發酒瘋辱罵員警,當時他被上手銬帶回派出所,但最後卻全身而退,引發有警察關說的爭議。今天檢方偵查終結,認定許鈞凱涉嫌妨害公務罪嫌,將他起訴並求刑10個月有期徒刑,而他明明違法,派出所副所長許明男卻解銬讓他離開,也涉嫌疏縱人犯,同時求刑1年6個月。</p>

永和市代會副主席許鈞凱(4.27):「你不要碰我,你不要碰我喔。」員警:「你公然侮辱喔。」許鈞凱:「什麼公然污辱,我哪有公然污辱。」員警:「妨害公務的部份,我們會處理。」

幫酒駕的朋友求情不成,永和市代會副主席許鈞凱惱羞成怒,發酒瘋跟員警大吵大鬧,差點爆發肢體衝突,因此被銬上手銬帶往派出所,但是沒多久,雙手已經被解銬,最後還全身而退離開派出所。現在檢方認為,民代和解銬的派出所副所長,公然違法。

板檢發言人鄭鑫宏:「本身具有相當的聲望,竟然不知道尊重法律,而且破壞司法的威信,副所長竟然沒有依照法定程度,跟檢察官報告。」

當時還握手言和,現在派出所副所長許明男,因為疏縱人犯遭起訴,並求刑1年6個月;而涉嫌妨害公務的許鈞凱,則是求刑10個月有期徒刑。不過當時還爆發海山分局偵查隊長,疑似到場關說的爭議,檢方認為,應該沒有高層涉案。

鄭鑫宏:「偵查隊長到派出所的時候,副所長已經把副主席的手銬已經解開來。」

儘管還偵查隊長清白,但檢方這次大動作偵辦,並且具體求刑,也要民代和警方都引以為誡,不要知法犯法又官官相護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