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一名伍姓男子,去年5月開駕車行經高雄時,沿路違規,沒打方向燈變換車道,遭後方車輛舉報,後續警方根據1分鐘檢舉影像對他開出6張罰單,讓他覺得不符合比例原則,向法院要求提告撤單,沒想到遭法官打臉,還舉馬力歐賽車當例子,酸駕駛沒有吃無敵星星,幾次違規就得開罰幾次。
屏東監理站人員:「這是第三次的違規行為。」
直線不到一百公尺,駕駛就連續變換車道三,停等紅燈時,還橫跨車道,又多一項違規,一連串脫序開車,讓後方駕駛看不下去,拿行車記錄器舉發,收到罰單,總共6張,挨罰4800元。
記者林佑璇:「駕駛一分鐘收到了六張罰單,他覺得不合理,來到屏東地方法院向法官申訴,但法官打臉他說難道你是吃了無敵星星嗎?」
法官還特地舉了馬力歐賽車當例子,這是真實的道路駕駛,不是電玩馬力歐賽車,所以不會在你第一次違規未打方向燈後,就像吃了無敵星星一樣,接下來五百公尺都呈現無敵狀態,可以都不打方向燈,也不算違規。這是去年5月發生,伍姓男子沿路違規,短短一公里,收到六張罰單。
屏東地方法院庭長林家聖:「比喻這個電玩的遊戲規則,法院是要讓原告更清楚的知道說,他這個行為其實在電動玩具在虛擬世界是不同的,違規的情形產生的時候,仍需要一罪一罰,不能夠因為一次違規就可以,後面的違規行為就再不處罰。」
法官認為,雖然距離是很短,但每一次的不打燈都是獨立的行為,連較嚴重的刑法都是一罪一罰,行政法也一罪一罰並不特殊,其實監理站平均一天會接到兩件以上的申訴,但幾乎都不會成功,只要違規事實成立,就是要乖乖繳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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