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今天指出,接獲警方通報,1名男子在居家檢疫第14天晚間出門,疑似自己算錯時間,未過午夜12時解禁期限,將依規定至少開罰新台幣10萬元。
衛生局長張蕊仙表示,這名男子可能計算錯誤「只差幾個小時」,在第14天晚間6時許,誤以為已完成檢疫,自行離開居家檢疫住所,前往工廠查看,外出當下,手機定位發報異常,遭警方查獲違反規定。
衛生局指出,居家檢疫民眾,是從回到住處隔天算起第1天,直到第14天午夜12時之後,才能算「完整」可以解禁出門,對於違規男子將待警方資料送達,依法開罰,而這也是縣內第1例因算錯時間,面臨挨罰的案例。
張蕊仙強調,居家檢疫並不是從入境時間算起,而是以日期計算14天,如有違法將以接觸人數、活動範圍以及外出時間長短做為依據,裁罰10萬至100萬元不等罰款,提醒民眾注意,避免誤觸法網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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