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的是學生第一人!花蓮有名高中生因為三次沒參加升旗典禮跟防災演練,就被學校記了警告,但他認學生可以自由參加活動,所以認定學校違法,校內申訴被駁回,他就到教育部提訴願,但也是吃閉門羹,一狀告上法院,法院依照去年的大法官釋字,判決撤銷教育部不受理訴願的原處分,成為高中校園第一次成功勝訴的案件。
拿著自己寫的「勝訴」,陳旻傑笑得開心,他訴訟的對象是教育部。
原告陳旻傑:「我對於這個判決結果,當然不是說非常覺得滿意,但是至少我有一個機會,重新讓我進到教育部訴願委員會,去做一個審議。」
時間回溯到去年,還在花蓮高中就讀的陳旻傑,三次未參加升旗和防災演練,學校以他重大集會沒到,記警告處分,但陳同學不這麼想,他認為全校活動,應該由學生自由決定參加,學校處分違法,提出申訴遭駁回,接著他往上到教育提訴願,10月30日判決不受理,但大法官釋字第784號,時間是在10月25日,陳旻傑認為教育部用舊法令,因此向地方法院按鈴控告教育部,法院認為教育部有行政瑕疵,需要重新受理。
記警告一事,對於學生在生涯規劃,或是申請繁星計畫、獎學金,都有重大影響。
花蓮高中校長詹滿福:「其實他已經畢業了,沒有存在消不消過的問題,只是說他對於,當時候記過這件事情,自己個人耿耿於懷。」
儘管陳旻傑已經畢業了,3支警告,讓他的學生生涯,多了無法抹滅的紀錄,而他提告,也成了大法官釋字第784號,成功勝訴的第一人,教育部接下來得受理,這起訴願案。
最HOT話題在這!想跟上時事,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!
◤Blueseeds永續生活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