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一名王姓留學生,剛從美國返台,依規定進行居家檢疫14天,他沒有走出家門趴趴走,卻打電話找朋友,到家裡開趴,大樓住戶嚇傻了,擔心成為防疫破口,但現有法規,卻沒有相關規範,另一名高雄男子,故意把手機放在家裡,人卻開車北上找朋友借錢,結果在國道被攔檢,警方用行動電腦一查,發現他他是居家檢疫的對象。
大樓住戶:「很害怕,因為你不讓他進去,人家會告你妨礙自由,因為你沒有罰條,他還打電話去疾管局去問,我自己本身也打電話去問,沒有罰條。」
真的束手無策,又不能強行規定,同樣狀況發生在另一棟大樓。
其他大樓管理員:「就是有一戶是這樣,是不會外出,但是就是會有人來找他,里長是說禁止上去,但是疾管署這邊是說,可以上去訪視。」
衛生局技正潘炤穎:「目前在罰則的部分,我們還是強調並沒有這樣的規範,但是這樣的風險,並不是罰則或罰金可以去量化的。」
因為現有法規,只有限制居家檢疫或是隔離對象,不能走出家門趴趴走,卻沒限制外面的朋友進出,但對其他住戶來說,會不會成了防疫破口呢?
員警:「現在趕快回去,衛生局已經在氣呼呼了。」
員警國道攔人,因為眼前這一名38歲陳姓男子,人應該在高雄居家檢疫當中,卻出現在國道三號和美路段,把車子停在槽化線上,國道巡邏員警覺得怪怪的,攔下盤查,將男子個人資料輸入行動電腦,這才發現,他20日從香港回來,竟不乖乖進行居家檢疫,開了200多公里,自稱要去台中找朋友借錢。
衛生局技正潘炤穎:「離開的時間,如果他講的是屬實的話,從7點半到半夜12點半,小於6個小時的時間,是可以裁處新台幣20萬的罰款。」
《TVBS》提醒您:
因應新冠肺炎疫情,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,
如有疑似症狀,請撥打:1922專線,或 0800-001922,
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,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,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。
*疾管署提醒民眾謹記「一不三要」戴口罩原則:
「一不」:開放空間不用戴口罩
「三要」:慢性疾病患者、有呼吸道症狀者、進出醫院者要戴口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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