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住家頂樓私裝馬達,也可能挨告,新北市一名陳小姐,認為住家22樓的水壓不足,私自在頂樓公共區域加裝加壓馬達和水管,社區管委會要求拆除不成提告;法官認為,其他住戶經過馬達可能會撞傷或遇上漏電情形,已超出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」正常使用的範疇,判決陳小姐必須拆除馬達。
公寓大樓的頂樓水塔,已經有大型抽水設備,旁邊卻疑似多了個小馬達,還有水管接到樓下住戶,原來有位陳姓女住戶,住在24層大樓的22樓,覺得家裡的水壓不足,乾脆自己請人到頂樓加裝抽水馬達和水管,沒想到這個舉動引來其他住戶不滿,被一狀告上法院。
大樓管理員: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,沒有通過妳的提案,妳強加加壓馬達,人家為什麼會拆,妳為什麼不要拆。」
原來陳小姐不只加裝馬達,還和其他住戶在大樓外牆加裝冷氣、鐵架,就曾經被管委會告過,後來冷氣鐵架都拆了,但陳小姐就是不肯拆,她向法官表示,因為公共水管水壓不足,建商曾經承諾要改善,結果一拖就是3、4年,她在不得已的情況下,才自行加裝。
但法官認為她的行為已經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法,馬達蓋在頂樓,萬一有其他住戶碰到或是漏電,恐怕會發生危險,所以判決陳小姐敗訴,全案還可以再上訴;但鄰居之間為了水壓的問題,沒溝通好,已經撕破臉,只能上法院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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