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下女嬰棄屍案的保母夫婦,被警方逮捕到案後,由於他們是通緝犯,因此先被押解到地檢署歸案後,才由員警帶回,製作筆錄。這名盧姓保母和她的丈夫,一走出地檢署不發一語,快步上車,員警隨即帶他們到台北的租屋處,進行搜索;警方也在這名盧姓保母家中查扣合約書。這名盧姓嫌犯初步坦承棄屍,不過卻供稱這名女童是自然死亡,只是當警方問到為何沒有第一時間將女童送醫,反而將她冰在冰箱?這名盧姓嫌犯低著頭,不願回答問題;警方依過失殺人罪,將他們移送法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