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白天,竟然拿刀在騎樓遊蕩還破壞機車!新北市一名19歲男子與朋友在街頭閒晃,看一部機車不順眼,直接掏出藍波刀割座墊、敲破儀表板,短短一分鐘,幾乎把車給毀了,隨後逃離現場,落網僅供稱,心情不好才這麼做。
附近居民:「刀子吧,一個人在把風吧,一個在那邊割,一個人把車子拽倒。」
上午10點多,附近居民來來往往,但嫌犯根本不在意囂張破壞,事後被逮,供稱心情不好,看機車不順眼才隨機下手,不過被害人一看監視器,立刻認出對方身分,附近居民懷疑,雙方恐怕早有糾紛。
附近居民:「車主看到就知道是誰,他們一定認識啊,他就是看到那台車才來就針對性的啊,很常啊,我們這邊很常啊。」
19歲郭姓嫌犯落網後被依毀損罪判拘役20天,警方追蹤,他高中肄業後就在工地打臨工,只是看看他手上拿的藍波小刀,聚眾鬥毆或衝突場面經常看到,但類似刀款,折疊刀、皮帶刀甚至開山刀,都不是違禁品,被攔查只能用社維法,最重3日拘留或罰3萬元。
到底哪些才有被管制?民國90年公告的只有手杖刀、手指虎、匕首、鏢刀十字弓等等,但過20年遲遲沒修法,這也難怪惡煞大白天拿著新興刀械遊蕩犯案,根本沒在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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