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路一個名為「台灣通訊社」的單位PO文指出接到爆料,有大陸籍配偶2月4日從河南返台,卻沒「自主隔離」,說她到處「趴趴走」,但中央明明是規定2月6日開始從大陸回台的民眾,才需要自主隔離14天,而被點名的陸配是在2月4日就從河南返台,只需要「自主健康管理」,早晚量體溫,卻被人刻意散播成「台中市出現防疫漏洞」,明顯涉嫌違反《傳染病防治法》,以及《刑法》的誹謗罪嫌。
但2月4日從河南省回台民眾,中央並沒有要求要「自主隔離」,只需要「自主健康管理」,也就是早晚量體溫,臉書卻亂傳亂放消息,已經涉及違法!
法制局長李善植:「疫情期間,武漢肺炎又經衛福部公布這是法定傳染病,所以如果民眾不管在網路上或是文字來做不實疫情散播造謠的話,依《傳染病防治法》第63條,是可以處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,這是刑事罰,而如果造謠的對象又牽扯到個人的話,可能會有毀損個人名譽的部分,依《刑法》310條會構成誹謗罪嫌。」
台中市府很重視,持續緊盯疫情變化,強調這名女子不在中央提供的必須自我隔離名單中,儘管如此,網路傳出跟疫情相關消息,民政單位還是全部動起來找到了本人,也確定她是在2月6日以前,也就是中央宣布全大陸為紅色旅遊警戒以前就回到台灣,因此只要自我健康管理,根本不需要隔離!
只是這網路又亂傳,從臉書到PTT甚至連曾在林佳龍時期當過民政局長的現任綠營議員,也沒求證就隨意轉貼PO文,通通踩了紅線,檢警已經介入啟動司法調查。
《TVBS》提醒您:
因應武漢肺炎疫情,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,
如有疑似症狀,請撥打:1922專線,或 0800-001922,
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,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,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。
*疾管署提醒民眾謹記「一不三要」戴口罩原則:
「一不」:開放空間不用戴口罩
「三要」:慢性疾病患者、有呼吸道症狀者、進出醫院者要戴口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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