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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譜!男夜店外撿屍 檢方怒無悔意起訴

記者 葉怡君 / 攝影 王經綸 報導
發佈時間:2020/02/07 12:01
最後更新時間:2020/02/07 14:21

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去年八月從住家騎機車到信義區,刻意在夜店周遭閒晃,竟然伺機將一名喝醉的女子帶走,檢警追查後發現,他帶著被害人四處尋找旅館,不排除企圖侵犯,雖然男子否認,表示自己是好心幫忙,但行為詭異,檢方依法將人起訴。

圖/TVBS

 
穿著黑色衣服的男子將酒醉女子一把抱起,只見被害人幾乎沒有意識,整個人癱軟無力,兩人上了計程車後,嫌犯告訴運將要找地方休息,他一家接著換過一家,甚至因為行為太詭異,抱著女子到處問「有沒有房間可以休息」,被路過民眾發現,直到受害人同行朋友報案,這才確定男子疑似企圖侵犯。

圖/TVBS

記者葉怡君:「女子酒醉之後,和朋友是暫時在這邊休息,但沒有想到男子假意上前幫忙,卻伺機將人帶走。」

好在警方速度快,沿路追查,從信義區夜店外的監視器掌握計程車離去方向,更查出張姓嫌犯疑似早有預謀,三更半夜從三重住家騎車到信義區亂晃,趁女子酒醉將人抱走,沿路尋找旅館,萬華問了兩三家通通客滿,他不死心,接著到三重也客滿,再遠一點叫小黃運將開到新莊,居然也是客滿,但就在這時候警方聯繫上駕駛,馬上告訴他乘客有問題,請他開到警察局。
 

圖/TVBS

男子進了警局,狡辯說自己只是好心幫忙,檢方懷疑他有可能想下手侵犯,才會屢屢找飯店投宿,雖然嫌犯來三個律師辯護,否認犯案,但檢察官仍依略誘未滿20歲女子,依妨害家庭起訴,只是若真的好心幫忙,怎麼會趁人之危,丟下受害人朋友,就把人帶走,恐怕這離譜行徑也難自圓其說。

《TVBS》提醒您勇敢說不:
◎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、110
◎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-2362-2400
◎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-7728-5098分機7
◎婦女救援基金會 02-2555-8595


性侵防範要點:
◎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,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,並立即求救;若遭限制行動,勿過
度刺激對方,千萬不要抵死反抗。
◎相信直覺!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。
◎睡覺或盥洗時,門窗要上鎖。
◎避免與有酒醉、吸毒、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。
◎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,應立刻離開或制止。
◎如遭性侵,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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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撿屍#侵犯#夜店#喝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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