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去年八月從住家騎機車到信義區,刻意在夜店周遭閒晃,竟然伺機將一名喝醉的女子帶走,檢警追查後發現,他帶著被害人四處尋找旅館,不排除企圖侵犯,雖然男子否認,表示自己是好心幫忙,但行為詭異,檢方依法將人起訴。


記者葉怡君:「女子酒醉之後,和朋友是暫時在這邊休息,但沒有想到男子假意上前幫忙,卻伺機將人帶走。」

男子進了警局,狡辯說自己只是好心幫忙,檢方懷疑他有可能想下手侵犯,才會屢屢找飯店投宿,雖然嫌犯來三個律師辯護,否認犯案,但檢察官仍依略誘未滿20歲女子,依妨害家庭起訴,只是若真的好心幫忙,怎麼會趁人之危,丟下受害人朋友,就把人帶走,恐怕這離譜行徑也難自圓其說。
《TVBS》提醒您勇敢說不:
◎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、110
◎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-2362-2400
◎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-7728-5098分機7
◎婦女救援基金會 02-2555-8595
性侵防範要點:
◎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,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,並立即求救;若遭限制行動,勿過
度刺激對方,千萬不要抵死反抗。
◎相信直覺!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。
◎睡覺或盥洗時,門窗要上鎖。
◎避免與有酒醉、吸毒、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。
◎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,應立刻離開或制止。
◎如遭性侵,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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