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外發生打架,被害人被棍棒毆打,還被強押上車!彼此認識的李姓男子和林姓男子,多次發生口角,雙方要把事情說清楚,相約新北地院板橋院區談判,只是碰面後又發生爭執,李姓男子夥同另外兩人,大白天動手打人,還把被害人推進車裡載走,民眾報案,員警以車追人,三名嫌犯違反妨害自由,都被判刑!
記者韓上棆:「妨害自由的案件就發生在新北地院板橋院區,當初被害人到這邊報到之後,結束要離開,沒想到卻在門口碰到仇家,對方不僅打了他,甚至還把他強押上車。」
法院外居然有人被帶走,因為是第二院區人員配置相對比較少,平時門口不是法警看守,而是交給保全過濾開庭的人,是否攜帶違禁品,當初上車後駕駛一路加速往前,因為他們知道這樣犯案,警方就會隨後趕來,員警事後根據現場監視器以車追人,這才釐清,原來李姓男子和林姓被害人有多次口角,被害人說要到法院報到,有事現場講,只是說沒幾句話,主嫌認為對方態度還是很嗆,雙方爆發衝突,在法院被帶走後,車內就沒有再動粗,嫌犯最後將人丟包在永和街道。
警方(2018.11):「打警察,打警察喔。」
過去法院外也曾發生在KTV起衝突的人,送去開庭後,雙方彼此集結鬧事,警方出動快打部隊,將所有鬧事的人帶回派出所,司法機關周遭的秩序不容許挑戰,跟轄區警方都保持密切聯繫,這回把被害人押走,動手打人的李姓和陳姓嫌犯,雖然沒被告傷害但觸犯強制罪,各被判處拘役40天,得易科罰金。到底之前為了什麼事起口角,雙方也都只是輕描淡寫帶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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