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本服刑期滿可出獄的前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董事長孫道存,因另涉侵占罪被台北地院提訊後裁定羈押禁見。孫道存不服,提起準抗告並主張撤銷羈押,北院今天分案由合議庭審理。
孫道存被控掏空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近新台幣200億元,最高法院判處孫道存有期徒刑3年定讞,於民國106年9月29日發監,原本今年1月1日服刑期滿出獄。
不過,孫道存另涉公益侵占案被檢方起訴,台北地方法院於出獄日提訊他開庭後,認定涉侵占金額逾1億元,除應負刑責外,未來可能面臨高額民事求償或刑事沒收,可能逃亡以規避民、刑事責任,裁定羈押禁見。
台北地院今天指出,孫道存昨天委託辯護人提出準抗告狀,主張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7條第1項規定,孫道存羈押原因消滅,應撤銷羈押,而此件羈押裁定為受命法官所裁,法院收案後於今天分案,由3名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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