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一名蕭姓男子在八年前疑似因為飆車害後座女友摔車,他第一時間沒有將人送醫,害女友最後傷重不治,當時一審被判有罪,但他不服陸續上訴,直到108年底判決確定,後續遭通緝,但其間他不但搬家改名,還交了新女友,就連警方找上門,他還只想著要過新年,似乎沒有悔意。
不要跑,警方向男子喊話,就連他爸爸都出來勸
蕭姓通緝犯父親:「水電費我都沒叫他繳過耶,一個人養不活,都是從我這裡拿錢的耶。」
記者旁白:「男子在警方面前,看起來很保護女友,但十分鐘前,他根本不管對方死活。」
101年10月1日,當時才20歲的蕭姓嫌犯,疑似在高雄鳳山苓雅一帶飆車,結果看到巡邏車高速回轉時,導致後座的女友甩飛出去重摔,但他第一時間沒有將女友送醫,而是把人丟包在一間三溫暖的店門口,延誤就醫,造成女友重傷不治,當時103年一審被判有罪,但嫌犯一再上訴,直到108年12月判決定讞,他沒到案,去年12月底發布通緝。
鄰居vs.記者:「很少接觸啦,有沒有說哪一戶跟他比較熟,沒有吧,沒有喔,都關在裡面啊。」
鄰居vs.記者:「上禮拜,警察有來敲門,早上來中午來晚上也來,一直來敲門,聲音很大,但他都不理啊,都不出來,好人都抓很快,因為好人不會跑啊。」
林園分局偵查隊長林耕宇:「是要求我們是說他想要在年後,年後自行到案,那但是因為我們同仁已經遇到他了,也不可能這樣做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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