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震驚全台灣的小燈泡命案,凶嫌王景玉一、二審被判無期徒刑,最高院發回更審,高院更一審今(24)日再度開庭審理,王景玉竟在開庭過程中大笑,見到法官拿出他行兇用的菜刀,他也坦承在路上看到小燈泡就上前行凶,直到小燈泡媽媽出手阻止,他仍不停手邊說「快好了」,毫無悔意的態度也讓小燈泡媽媽王婉諭當庭淚崩。
檢方指控,王景玉犯案過程縝密,且台大、榮總的醫師都鑑定王犯案時具有辨識及控制能力,建議高院更審應判王死刑。王的代表律師反駁,王景玉不是天生就患有思覺失調症,「也不是生下來帶著兩把菜刀準備殺小孩」,認為社會對弱勢者太過苛刻。
王景玉的律師提出「國際人權公約」,主張精障者不得判死刑,若經過刑罰隔離加上治療,可降低再犯機率,且王若被判無期徒刑,至少要25年後才能假釋,加上刑後最長5年的強制治療,重返社會已經年近70歲,再犯機率低。
開庭過程中,王景玉還脫序當庭大笑,法官拿出當時行凶用的菜刀,問是不是他買的?他坦承當時在校園外看到小燈泡就上前砍殺,沒有任何理由,看到小燈泡媽媽上前攔阻呼救,他都沒有停手,還說「快好了」,小燈泡媽媽開庭時聽到王景玉這番話,當場哭了出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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