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板橋出現偷拍狼,疑似鎖定落單女子!一名女家教老師,4日深夜回家途中,遭陌生人尾隨三百公尺,男子一開始假裝拍攝路邊店家,被逮後直接拿手機對準被害人狂拍,被害人警告再拍就報警,男子竟反嗆要報就去報。
聽到質問頭也不回,穿著雨衣的男騎士,等綠燈一亮催油門加速逃逸,就是他被指控,尾隨落單女子沿路偷拍。
被害人陳小姐:「我就直接大聲跟他說,你這樣偷拍是違法的,我已經把你的車牌號碼拍下來,你有種不要跑,去前面警察局,我們去前面警察局說清楚。」
明明不認識對方,卻遭尾隨三百公尺,男子動機不明,陳小姐想到就害怕,事發在新北市板橋民權路上,4日晚間11點,陳小姐在中和上完家教課,騎腳踏車回板橋住處,途中多次遇到這名陌生男子,被逮後他明目張膽,不停喬角度拍攝。
記者簡育琦:「陳小姐當時走路回家,發現路旁有男子在拍照,以為他在拍一旁的店家,但是她走幾步路之後發現,對方竟然拿手機近距離對她狂拍,懷疑對方不懷好意。」
被害人陳小姐:「他一直用手機,當成某種要侵犯你的工具,就是一直拍,我說你是變態嗎,你再這樣我要報警,無所謂的態度,回我說要報警去報啊,我有碰到妳嗎。」
被指控的男子戴眼鏡年約四十歲,當天穿藍色雨衣,騎黃色機車,聲音低沉,事發後陳小姐再也不敢走原路回家,當初鼓起勇氣,狂追男子反拍蒐證,就是希望記下他的特徵和車牌號碼,提醒附近女性小心提防。
《TVBS》提醒您勇敢說不:
◎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、110
◎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-2362-2400
◎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-7728-5098分機7
◎婦女救援基金會 02-2555-8595
性侵防範要點:
◎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,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,並立即求救;若遭限制行動,勿過
度刺激對方,千萬不要抵死反抗。
◎相信直覺!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。
◎睡覺或盥洗時,門窗要上鎖。
◎避免與有酒醉、吸毒、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。
◎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,應立刻離開或制止。
◎如遭性侵,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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