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嗆不怕報警!偷拍慣犯連續跟追仍觸法

記者 李潔 / 攝影 吳居諴 報導
發佈時間:2019/12/08 20:40
最後更新時間:2019/12/08 20:40

持續追蹤這起跟追偷拍事件!雨衣男騎士,當下遭被害女子制止時,態度囂張,開口嗆聲說,沒接觸到對方,也沒拍攝私密部位,不涉及妨害秘密,想提告就去告,律師提醒,像這樣的行為,又勸阻不聽,要是被害人堅持提告,警方還是能將他依社維法裁處三千元。

圖/TVBS

 
調閱監視影像還原案發經過,雨衣騎士看到目標,立刻把車停到騎樓,從口袋掏出手機,朝對方不停錄影,拍完後又發動機車,繼續跟蹤。

記者李潔:「被害女子當時回家,就在這個位置遇到了跟拍男,沒想到怎麼甩也甩不掉,被害女子頭也不回繼續往前,過一個路口以為對方已經不見了,但回過頭,男子竟然拿手機一路跟拍,被害人嚇壞了,一路跑到這個路口,就在這個地方制止對方,但男子卻說,沒有拍到私密部位,疑似就是想要規避刑責。」

圖/TVBS

你追我跑,從地圖來看,雨衣男子遭指控,騎機車連續追了兩個路口,不聽勸阻還嗆聲,甚至略懂法律,知道公共場所拍臉、拍手,沒拍到私密處,不會涉及妨害秘密罪,但律師解釋,像這樣跟追又勸阻不聽,警方還是能將他依社維法89條第二款裁處3千元。
 

律師李國仁:「它的立法目的就是為了,在於防止有癡漢的行為,進行跟追或者是跟拍的行為,那為了要制止這樣的行為,所以當時立了這樣的法律。」

被跟蹤又被拍攝,已經讓被害人不舒服,到了派出所又出現意外插曲。

圖/TVBS

被害人陳小姐:「員警就過來跟我說,小姐我們也不想讓你等太久,你這個案子基本上法律上,根本也沒有,現行法律也沒有可以約束,或是可以管制他的,(需要)你自己去民事尋求協助。」

律師李國仁:「通常這種行為,警察機關有可能會以,強制罪的方式移送地檢署偵辦,但是這種行為因為,被害人很容易迴避的情況,所以是不是構成強制罪,通常是不會成罪的。」

雨衣男被指控,夜間鎖定落單女子,用鏡頭狂拍,別以為公開場合像這樣拍拍照無傷大雅,其實已經對女子造成騷擾,當事人堅持提告,恐怕可以追訴開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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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偷拍#跟蹤#民事#強制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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