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恐怖調局/驚悚!器官裝罐 法醫:刑案留底

記者 李若慈 / 攝影 王經綸 台北 報導
發佈時間:2009/03/18 18:11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15:06

新店安康接待室裡最令人驚訝的是地下室整排的鐵架,放滿了裝著人體器官、骨骼、甚至是嬰兒屍體的福馬林罐,附近居民繪聲繪影,說是白色恐怖時期的人體實驗,對此調查局澄清,這是當年法醫解剖刑案被害人之後,為案情需要保留的檢體,不過現場無人管理,還是引起爭議。

到底為什麼會出現整排的器官檢體?讓附近住戶嚇壞了,調查局解釋,這是之前偵辦的刑事案件,法醫解剖過後留下來的。法醫研究所病理組長蕭開平:「(比如說)我們以後還要做,刀痕的比對,工具痕跡的比對,那我們有時候,還是會把這個頭顱骨的部分留下來。」

每一個罐子上,還都貼了標籤註明,1967年,黃姓女子的罐子,按照日期查證,發現是一名19歲的女工被性侵殺害;1983年的江一亭母女命案,發生在淡水,歹徒為了搶錢,殘暴的殺了才1歲大的江一亭,還有她的媽媽;1989年的男子尚兆鈞,是在台北縣中和,因為停車糾紛被刺死。

法醫表示,這些檢體都是當時,科學辦案的證據。蕭開平:「這其實都已經阻塞了,阻塞部分掉落,只剩這邊,是中空的(所以藉此判斷死因),冠狀動脈硬化。」

科學進步,現在的檢體採樣,已經不需要整個器官摘取,病理切片在解剖過後,只有一小瓶裝著帶回檢驗,透過顯微鏡,法醫就可以斷定死亡原因。

在新店的這些人體器官檢體,放了至少1∼20年,調查局也已經正式移交。調查局公關室科長林津治:「相關的檢體,法醫研究所也有派人來看,上面有貼標籤,是法醫研究所來這裡貼的。」

留著檢體,是因為怕翻案或是案情還有疑慮,科學辦案的做法解釋清楚了,恐懼感也就少了很多。

◎畫面翻攝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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