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男生在法律的規範下皆有服兵役的義務,而部分人士藉延畢、或出國等方是躲避兵役。基隆市一名張姓男子出國讀書後,為了不想回來當兵,竟然整整逃了15年,今年才到案說明,地檢署要求他寫下悔過書,判緩起訴1年處份,並接受罰款6萬元的處分。
綜合媒體報導,今年37歲的張男,2004年為了躲避當兵,以到美國念書為由,申請延後當兵,而他竟持續滯留國外,還取得美國公民證明,而後又在大陸工作。不過,他因為超過出境就學年齡最高33歲,被區公所發現,2015年發函通知張男服役,但因他人不在台灣,未履行服役義務,因此將他告發偵辦。
接獲地檢署通知後到案後,張男提供美國紐約某學院的畢業證書及美國與大陸上海工作證明,佐證自己確實曾在國外就學,但同時也向檢方坦承,確實觸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。
偵訊後,認為張男有悔悟之心,經司法偵查程序後應有所警惕,裁定要求他寫下悔過書,支付公庫6萬元後,予以他緩起訴1年處分。TVBS新聞YouTube頻道改版囉! 快點我按讚訂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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