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蘭有一名員警最近被判3年6個月,原因是他利用職權涉嫌栽贓槍枝給嫌犯,4年前還是派出所長的林姓代班巡佐,被指控挾怨報復,為了陷害一名廖姓男子,就夥同另一人把改槍枝放到他車上,再持搜索票跟其他員警去搜索,原以為只是一起查獲槍枝的案件,但最後被爆出竟然一切都是設局,而被控的林姓代班巡佐則是強調自身清白,要上訴到底。
宜蘭地方法院審判長黃永勝:「為了業績的關係,跟這個吳姓被告,串謀以這個吳姓被告所持有的槍枝,來栽贓另一個廖姓的友人。」
4年前,當時是所長的林姓巡佐,夥同幾名員警手持搜索票,在一名廖姓男子車上,搜到改造槍枝,不料卻被人檢舉,指控他跟另一名吳姓線人,故意把槍枝放廖姓男子車上,再前去攔查。
宜蘭地方法院審判長黃永勝:「在監獄中向廖姓友人自白,這個整個栽槍的過程,後來經檢方偵查提起公訴。」
後來吳姓男子為了減輕刑期,就承認有夥同栽贓,林姓巡佐去年被起訴,一審判決出爐,他被判3年6個月,全案還可上訴,而被指控栽贓的林姓巡佐,警局已將他停職,而他也不斷澄清自己被誣陷,已經提起上訴要證明自己的清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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