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12月,彰化縣埔心鄉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命案。1名嫁來台灣多年的印尼籍外配,和丈夫3度離婚還同居在一起。沒想到案發當時,她見前夫和14歲的女兒在房裡熟睡之際,持刀分別猛刺19刀和17刀,導致父女倆當場慘死。婦人犯案後到附近派出所自首,但表示殺人後「不會後悔!」日前法院判決出爐,婦人被判28年有期徒刑,褫奪公權10年。
法院案決指出,該起命案發生在去年12月7日凌晨。41歲的王姓婦人和同齡的吳姓前夫育有14歲的女兒,但2人婚後常因工作和女兒教養問題起了爭執,加上和公婆相處不睦,讓她心生怨念而起了殺機。
早在去年11月間,王女先到大賣場買了1把水果刀,藏在3樓的房間抽屜。當天凌晨2人發生爭執,王女趁吳姓丈夫睡覺之際,朝他的胸部和腹部狂捅,吳男負傷欲逃離房間向家人求救,最後遭王女猛刺19刀慘;王女殺紅了眼,又想起14歲的女兒總是不聽自己的管教,與父親關係較親密,竟然也對睡夢中的她下手,最後猛刺女兒17刀。
父女倆儘管立即送醫搶救,無奈均宣告不治;至於行兇的王女,犯案後則自行徒步走到附近的埔心派出所自首,坦承自己殺死了前夫和女兒。
檢警介入調查後,王女在2002年和吳男結婚,06年取得我國籍身分,並在前夫家中的汽車旅館從事房務整潔工作。期間她屢遭擔任主管的丈夫責罵,還懷疑對方有外遇,認為自己遭偷拍跟監,2011年被診斷出有幻聽、被監視妄想等急性精神病症狀,但並未按時吃藥追蹤,導致症狀日益嚴重。
事發之後,王女的公婆無法原諒媳婦惡行;彰化地院審理後,法官認為王女趁丈夫和女兒熟睡之際,持刀刺死2人,手段十分凶殘,犯後也未見悔意,多次稱「殺掉被害人不會後悔」、「判她死刑就好」;但法官審酌王女犯案時因受精神疾病所苦,屬於思覺失調症,加上她犯案後主動自首,最後依殺人罪判處徒刑15年、褫奪公權10年;又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,判處徒刑20年,褫奪公權10年,應合併執行徒刑28年,褫奪公權1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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