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測腦壓害20歲男癱 名醫判賠3221萬

  • 記者:洪彩綸|攝影:呂振成
  • 發佈時間:2012.03.21 12:20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2016.05.16 15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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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搶救「人球案」邱小妹的腦神經外科醫師李明鍾,爆發醫療糾紛,7年前他替一名車禍患者開刀,但被控告手術後沒有替患者放置腦壓監測器,因此沒察覺患者顱內遲發性出血,導致一名20歲年輕人全身癱瘓、雙眼失明,醫審會三度鑑定認為醫師有疏失,台中高分院判醫院和名醫李明鍾等3名醫師在內要連帶賠償3221萬多元,仍可上訴。</p>

患者家屬:「抬頭,你抬頭,才有力氣。」

陳媽媽扶著兒子,陪著他做復健,7年如一日,兒子從全身癱瘓到現在已經能揮手致意,2005年9月,陳姓男子車禍送醫,開刀清除腦部血腫後,3天內昏迷指數從8分掉到5分,家屬指控,當時主治醫師就是曾搶救邱小妹人球案的腦神經外科名醫李明鍾,但他卻沒察覺孩子顱內已經大量出血。

患者家屬:「(昏迷指數)8分掉到6分,他都不檢查。」記者:「他們都不知道嗎?」患者家屬:「怎麼可能不知道,就是懶散、大牌。」

家屬發現情況不對勁,將孩子轉送其他醫院,才發現顱內遲發性出血,已經造成腦部壓迫,患者得再次開刀。患者家屬:「為什麼腦壓監測器不裝也不檢查,這是最主要的,害他現在動也不能動、雙眼失明。」

家屬認為醫師有疏失,提告求償,醫審會三度鑑定都認為醫師沒有替患者裝置「腦壓監測器」,沒察覺患者顱內遲發性出血,導致神經遭壓迫,患者雙眼失明、全身癱瘓,認定包括李明鍾在內3名醫師有疏失,李眀鍾醫師開庭時表示,患者手術前昏迷指數就只有4分,如果把醫師都當成肇事者處理,以後醫師該怎麼辦?但台中高分院判醫院和李&amp;#30464;鍾等3位醫師要連帶賠償3221萬多元,仍可上訴,醫院方面強調,還沒收到判決,暫不回應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