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市1名39歲劉姓男子日前要求醫院提供病床給他姊夫使用,急診室護理師評估病患身體與意識狀況尚可,認為提供輪椅即可,想不到引發劉男不滿,公然以「態度傲慢」、「爛人」等語辱罵護理師;台南地院認定劉涉犯公然侮辱罪,判處拘役40日,得易科罰金,可上訴。
據判決書指出,劉男8月6日晚間8時許在台南安南醫院急診部,要求院方提供病床給他姊夫使用。女護理師評估劉男的姊夫身體與意識狀況尚可,考量須控管病床給予實際需要的病患,認為提供輪椅即可,遂拒絕劉的要求;不料劉男竟心生不滿,不顧護理師正忙著為其他患者檢傷,先刻意用手機拍攝,再公然以「態度傲慢」、「爛人」、「連一段路都不走,難怪這麼胖」等語辱罵對方,遭員警移送偵辦。
法官認為,被告未以理性溝通方法解決,恣意辱罵在場醫護人員,欠缺對醫護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及專業評估的尊重,更破壞醫病關係,犯後未能坦然承認侮辱他人言詞,且未與女護理師表示歉意,難認劉有深刻反省,依犯公然侮辱罪,判處拘役40日,得易科罰金4萬元,可上訴。
實習編輯/陳冠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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