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本月可望獲釋,法務部今天呼籲港方秉持追訴殺人犯罪的執法立場,在陳男另案刑滿釋放前積極續押追訴,台灣將在對等、尊嚴及互惠基礎上迅速提供證據。
2018年2月,香港男子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同為港人的女友潘曉穎後,獨自返港,並於去年3月13日遭香港警方以謀殺案罪名拘捕。
由於台港沒有引渡協議,香港警方只能控告陳同佳盜竊及處理贓物罪,無法引渡陳同佳到台接受調查;且由於陳同佳認罪獲減刑,最終僅被判處29個月有期徒刑。
外傳陳同佳本月可望獲釋,法務部表示,陳同佳及被害人都是香港居民,且據了解香港檢警機關已掌握諸多未提供我方的在港證據,並懷疑陳男可能是在香港即預謀犯案,香港非無管轄權。
法務部指出,陳同佳所犯涉嫌殺人的重大刑案屬於萬國公罪,香港檢警機關也應依照其司法程序,持續積極偵辦,以還給被害人及其家屬公道。
法務部表示,士林地檢署透過法務部經由大陸委員會向香港政府提出2次司法互助協請調查取證,迄未獲回應;而陳同佳案發後潛逃回港,經士檢發布通緝,透過法務部經由陸委會向港府提出遣送被告來台接受偵審,也未獲回覆。
法務部今天正式呼籲港方秉持追訴殺人犯罪的執法立場,在陳同佳另案刑滿釋放前,積極續押追訴,台灣將在對等、尊嚴及互惠基礎上,迅速提供本案在台相關證據,使港方得以充分掌握台港兩地全案事證,以查明事實真相,依法追究刑責,實現公平正義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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