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生在民國76年,台北市一名應召女郎遭勒斃命案,因為窗戶上的一枚指紋,宣告破案。命案當時警方雖然採集到2枚不完整的指紋,但因為資料庫沒有符合樣本,案情膠著20年,直到去年底刑事局將全國未偵破案件輸入比對後,才認定去年涉及吸毒被捕的游姓男子是兇手,不過已經超過殺人罪嫌的20年追溯期,游姓男子被獲得不起訴。
一大早忙進忙出,書局內外清點貨物,這名游姓男子就是被檢警認為,涉嫌21年前林森北路賓館命案的兇手,重提往事,他極力否認。
游姓男子家屬:「他不在。」記者:「他不在?有跟你提過這個案子嗎?」游姓男子家屬:「沒有。」記者:「命案追溯期已經過了,檢察官有再找他?警察有來家裡嗎?」游姓男子家屬:「我不知道,我不清楚。」
民國76年4月,阮姓女子到台北市林森北路的愛佳賓館應召,卻遭人勒斃在浴缸裡,由於當時櫃檯小姐沒有看見任何男子從房門離開,檢警研判兇手是爬窗逃逸,在窗戶和床頭上方採集到2枚指紋,比對資料庫後沒有相符樣本,只能從唾液斷定兇嫌的血型是O型,案子因此懸宕20年。
昔日的命案現場,也從賓館改建成出租套房,但去年10月,刑事局重新輸入國內未偵破的存檔指紋比對,發現去年涉嫌毒品案的游姓男子的指紋特徵相符,認定他就是兇手,檢方同時向法院聲請羈押;但儘管兇手確認了,偏偏距離命案時間已經21年,超過殺人罪的20年法律追溯期,游姓男子獲得不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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