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1名已婚人夫阿豪(化名),先前與1名人妻小敏(化名)發生婚外情,2人1年內就發生64次性關係,讓阿豪的正宮發現後氣炸,要求離婚並打算提告,最後阿豪同意放棄房產,另賠償1千萬元與每月支付6萬元扶養費,才平息正宮怒火。不過2人順利離婚後,正宮反過來對小敏提告,結果法官依據「這原因」,最後裁定公訴不受理。
判決書指出,人夫阿豪與人妻小敏發生婚外情,2人經常在台中市、台北市摩鐵與住處「開戰」,從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間,2人總計就發生64次性關係,阿豪的正宮發現後,氣炸要求離婚、提告,最後阿豪同意放棄所有房產、賠償1千萬元,更願意每月支付6萬元扶養費,這才平息正宮的怒火,選擇離婚未提告。
未料小敏丈夫隔年也得知這段婚外情,氣得寫律師函給阿豪揚言提告,不過阿豪與前妻雖已離婚,但感情依舊維持很好,因此前妻便幫阿豪出面,搶先控告小敏妨害家庭,雙方因此鬧上法院。
對此,台中地院法官調閱對話紀錄發現,阿豪前妻曾透過友人傳訊給小敏,表示「希望雙方都不要提告,不要互相折磨,過程是美好的就保持在美好的回憶」、「如今想再說一次謝謝妳!因為有妳我們夫妻倆才明白在彼此心中如此重要,謝謝妳讓我們家的感情增加了厚度跟溫度,有時間我想約妳下午茶面對面聊一下」。
法官認為,阿豪前妻這些話明顯有寬宥之意,否則怎會對小三表示感謝,甚至願意與小三成為朋友,且她也已拿到豐厚贍養費,依照告訴不可分原則,最後裁定公訴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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