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發生汽車和消防車擦撞事故,一輛綠燈通行的轎車,撞上消防車,雖然消防車當時是紅燈,但執行勤務時有優先路權,也有鳴笛閃燈,其他用路人必須禮讓,但肇事的女駕駛說,她沒聽到鳴笛聲,才會撞上!
消防隊員:「車車車。」
當時消防隊是接到了逢甲附近瓦斯漏氣通報,要趕往現場處理,不只閃燈,也打開了蜂鳴器,十字路口遇到紅燈,但因為執勤中有優先路權,斑馬線上的學生,停下腳步,右側汽車也停下來禮讓,不過,突然一輛白色車子從左側撞過來。
台中市警六分局交通分隊長張木榆:「消防車直行的時候,是有闖紅燈的狀況,但是他有鳴警示燈,蜂鳴器都有。」
意外地點是在台中市永福路和福科路口,警方調查,當時白色轎車通行方向是綠燈,但女駕駛說她沒聽到消防車鳴笛聲,才會撞上,好在肇事雙方在通過路口時,都有稍微減速,降低了衝擊力道,沒有人員受傷,不過一邊是執勤中的消防車有優先路權,另一邊白車綠燈通行,肇事責任比例,則要等事故鑑定委員會去判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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