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對年輕夫妻,2016年起在新北市汐止區租屋,平日賣水果維生,夫妻倆感情十分恩愛。2017年5月,房東太太去電催繳房租,沒想到妻子接到電話後,突然心因性休克猝死,丈夫悲慟不已,指稱房東太太要求他們搬走,導致妻子壓力過大而猝死,怒告對方過失致死罪。但檢警調查後,認定妻子有重度飲酒習慣,死亡原因與催繳房租並無因果關係,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檢警調查,這對年輕夫妻自2016年10月起,向房東承租一間房子,租期1年,雙方約定每月1日繳交房租。只是這對年輕夫妻,時常拖欠房租,房東太太好透過電話或LINE向他們催繳租金。
其中人夫指控,房東太太自2017年4月起,就屢屢向他們催繳房租,甚至揚言要求他們搬走,導致他們夫妻倆承受極大的精神壓力。到了5月某日晚間11點左右,房東太太又去電催繳,沒想到妻子接完電話後,竟然當場昏倒,送醫急救後心因性休克不治。
人夫認為,妻子的猝死都是因為房東夫妻頻頻催繳房租,導致她精神壓力極大才會因此身亡,認為對方已構成過失致死罪。人夫更指控,自從妻子離世之後,自己就沒再回到這個傷心處,到了今年5月他再回來,發現屋內的家具全都遺失,因此再提告房東夫妻竊盜罪。
對此房東回應,這對年輕夫妻向他們承租房子後,只有第1個月準時繳房租,之後每月都拖欠,他們只好透過電話或LINE催繳房租。對方自2017年5月就不曾再繳,人也沒住這裡,透過鄰居轉述才得知女方猝逝消息,同年7月找上男方協商返還房屋,但協商不成只好向法院提告,進行民事強制執行命令騰空房子。
檢方調查後,認定年輕夫妻確實常拖欠房租,房東催討行為並無不法和不當之處;加上法醫解剖人妻遺體認為,其死因是重度飲酒且原有二尖瓣脫垂導致心因性休克,因此認為即便她承受催繳房租的精神壓力,但難以認定死因和這有直接因果關係,因此過失致死罪不成立,予以不起訴;至於竊盜部分,房東夫妻出示士林地院民事執行命令為證據,此為合法途徑騰空房屋,因此竊盜罪也不成立,予以不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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