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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市棄嬰解剖!生母首露面 辯生下死胎

記者 簡育琦 / 攝影 柳中屏 報導
發佈時間:2019/08/13 19:22
最後更新時間:2019/08/13 19:22

這個月8日台北市大安區仁愛醫院旁邊,被人發現一具男嬰遺體,警方循線找到男嬰生母,她辯稱孩子生下來時就已經死亡,因為一時慌張才會把男嬰丟棄路邊。法醫今天解剖男嬰遺體釐清死因,若證實是死胎生母沒有刑責,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;若是活胎警方將進一步追查男嬰是被遺棄致死還是被殺害,生母將被依法送辦。

圖/TVBS

 
父親節當天狠心丟棄剛出生的骨肉,棄嬰生母在兒子解剖這天首度露面。

男嬰生母vs.記者:「怎麼忍心丟棄自己的小孩,他生下來是活的還是死的。」

把全身包緊緊,帽沿幾乎遮住整張臉,男嬰生母供稱小孩生下來就已經死了,一時慌張才會把他裝進塑膠袋丟在仁愛醫院旁的巷弄,法醫13日解剖男嬰要釐清婦人說的是真是假。

 
男嬰生母vs.記者:「他出生幾天才死亡?怎麼會想把他丟在路邊。」

圖/TVBS

法醫先從外觀判斷,若男嬰頭圍大於胸圍可能是死胎,反之若是活胎,嬰兒呼吸過胸腔擴大胸圍照理會大於頭圍,觀察肺泡若張開代表男嬰呼吸過是被丟棄才死亡。

法醫高大成(電訪):「把食道跟肛門頭端跟尾端綁起來,把它切斷以後,丟到水中如果胃跟12指腸有浮起來,表示這小孩有活兩個小時左右,如果小腸跟大腸都有浮起來的話,表示活了一天,如果整個沉下去就是沒有呼吸,沒有吸到空氣生下來就是死的。」

檢方要釐清是活胎還是死胎,因為兩者刑責差很大,若男嬰生下來就沒有呼吸心跳,生母只能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裁罰沒有刑責,若是放任活胎慢慢死去就觸犯遺棄致死罪,可處七年以上到無期徒刑,若生母故意殺害觸犯殺人罪最重可處死刑,要是在產後幾小時內,因情緒不穩殺害嬰兒就可能成立生母殺嬰罪,刑度較輕最重處5年以下徒刑。

圖/TVBS

男嬰生母年約三十歲未婚一人獨居,8日半夜走路到案發地棄嬰疑似有地緣關係,只是至今對於事發經過仍交代不清,辛苦懷胎生下的骨肉被當成垃圾丟在路邊,攸關一條人命是否涉及刑責,解剖後一個禮拜就會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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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遺體#男嬰#棄嬰#解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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