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在台中金錢豹酒店工作的顏子娠於前年11月間酒駕撞死烘焙師陳育邦,民事部分台中高分院二審今天維持原判,顏女須賠償陳男雙親共新台幣1068萬元。全案可上訴。
陳育邦的胞姊陳昱芳今天受訪表示,判決結果對家屬來說算是欣慰的,在協商過程中一直很不舒服,金額一直在斟酌,就像是在菜市場裡討價還價,當然也知道對方的期望是越低越好,家屬則是希望維持原判,若是判了一個天文數字,對方也可能會認為那就算了,兩手一攤乾脆不管。
她說,對受害方來講,一條命的價值其實不單是這樣,顏女若回歸社會、重新再來的時候,應該要拿出最大的誠意去做賠償,重點不是能不能把這筆錢賠完,而是能不能當作一條生命消逝,所造成憾事能不能努力去補償,數字是在其次。
台中地院民事法庭去年12月間判決,顏女須賠償陳男雙親共1068萬元,顏女認為判決金額過高上訴要求撤銷。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二審宣判,上訴駁回維持原判。全案還可上訴。
刑事部分,台中高分院去年7月間二審判決,顏女危險駕駛致人於死、肇事逃逸罪合併判處9年6月徒刑,案件未上訴而定讞。
顏女民國106年11月14日凌晨,吸食毒品後到金錢豹酒店上班,酒後開車返家途中,撞死騎機車的陳育邦後逃逸,顏女車上的林姓、李姓男子竟聲稱肇事者不在現場等,林男與李男經判決無罪定讞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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