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告
xx
xx
"
"
回到網頁上方

婦掃車禍現場被撞! 家屬批無人戒護

記者 彭心一 / 攝影 呂振成 台中 報導
發佈時間:2012/03/15 07:44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15:06

14日深夜,台中市發生一起車禍,警方通知女清潔隊員到場清理油漬,現場卻只剩一名員警在警車上做筆錄,這時候另外一輛酒駕轎車,高速衝過來,撞飛朱姓清潔隊員,導致她傷重死亡,為何沒有其他清潔隊員或是員警在一旁戒護?家屬質疑有疏失,下午環保局人員到死者家中慰問,承認疏失,強調以後車禍事故現場清理,必須要2名清潔隊員到場,才能執行。

朱姓清潔隊員的兒子,見不到媽媽最後一面,大聲痛哭,媽媽半夜出門,第一時間抵達車禍現場,幫忙清潔油污,竟然遭到酒駕撞死,家屬質疑,環保局有疏失。朱姓婦人丈夫:「像這種情形,環保局是不是要派一組起碼3個人,有的指揮交通、有的工作,怎麼只派她一個?」

中市環保局專委施肇芳:「同時在調派人力處理的過程中,就已經發生事情了,以後要落實的是,沒有2個人到齊,不准工作。」

環保局承認疏失,也表示朱姓清潔隊員認真負責,下班時間也常支援機動調度,14日晚間10點多,台中市美村路和高工路口發生車禍,朱姓清潔隊員接到通知,騎機車到現場,身穿反光背心,在馬路中央清除油漬,當時只剩一名員警在10公尺外的警車內,為第一起車禍製作筆錄,沒想到一名25歲翁姓女駕駛酒後開車,誤以為警方執行路檢,擔心酒駕被抓,一時慌張,逆向衝撞清潔隊員。

中市三分局交通隊分隊長陳景村:「如果知道清潔員工在清潔現場,當然要下去指揮一下。」

警方表示,處理車禍事故的標準流程,分成三大項,第一時間必須臨場管制,包含現場警戒和救護傷患,第二項現場蒐證,除了跡証採集,還有製作筆錄,最後一項是後續處理,包含肇事者移送,以及清理現場,不過清潔隊員清掃事故現場,員警是否需要在場戒護?

中市三分局副分局長葉國梁:「如果所有的清潔工處理這些案件,都要現場員警在那邊,那我們的警力也沒辦法負荷。」

警方認為,當時事故處理完畢,但婦人清理環境時,沒有任何警告標示,也沒有員警指揮交通,這起意外是否涉及人為疏失,還有待進一步釐清。

#酒駕

分享

share

分享

share

連結

share

留言

message

訂閱

img

你可能會喜歡

人氣點閱榜

網友回應

其他人都在看

notification icon
感謝您訂閱TVBS,跟上最HOT話題,掌握新聞脈動!

0.0944

0.0419

0.136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