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續追蹤這起兒童失蹤案件!三歲男童的父母親這陣子在談離婚,由於孩子身上的瘀傷,疑似是生母所造成的,因此社會局目前暫時將孩子,交由住在高雄的爺爺奶奶照顧,但監護權還沒判下來,母親卻私自把孩子帶走,律師說母親的行為,恐怕會涉及刑法略誘罪。
孩子不見了,家屬報請警方協助,但最後一次的手機定位搜尋,是在7號上午七點多,事隔一星期仍然沒下文,家屬心急如焚,因為小孩曾經有瘀青咬痕,事後發現疑似生母所為,也留下白紙黑字的紀錄,而且生母在今年二月初也曾經把小孩帶離開生父家,直到二月底 ,對方才把孩子帶回來。
附近居民:「現在小孩有在裡面嗎?」警衛:「有啊 都還在啊。」附近居民:「都還算是平安的?」警衛:「對對對對,有時候差不多下午過後,他們會出去散散步啊。」
附近居民說母親把孩子帶回社區,偶爾還會出門,但不太與人互動。根據了解,男童的父親是高雄人,母親是台中人,雙方正在協議離婚,社會局目前暫時把孩子給住在高雄的爺爺奶奶照顧,同意父母親 一個月有一次的會面時間,沒想到這回母親帶小孩不告而別。
律師 李奇哲:「小朋友在沒有意識決定的能力情況之下,就被擅自受到媽媽的實力支配,那可能就會構成刑法的略誘罪的規定,再來媽媽在沒有通知父親,小朋友的行蹤,就一方片面的決定把小朋友帶走,那也會影響父親行使自己的親權。」
新北市警方接獲通知,也協助到社區找人,家屬說25歲的生母,身高155-160公分,孩子3歲不太會講話,從警政署失蹤人口紀錄也能看見,家屬形容孩子特徵頭大大的,母親思念孩子是人之常情,但也該用合理的方式照顧,別讓孩子成了最無辜的受害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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