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2歲呂姓山友獨攀奇萊北峰,返回成功山屋時迷路且受傷,救難人員入山搜救,今天成功救援。因呂姓山友違反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,在調查出爐後,花蓮縣消防局將開罰。
奇萊北峰位於太魯閣國家公園轄內,呂姓男子1日獨自攀登奇萊北峰,因誤走入北峰下崩壁叢林,多次滑落跌倒造成門牙斷裂難以進食,最後在奇萊北峰西側、標高2839公尺瀑布附近休息待救,身上僅存一些水及糧食。
2日上午由鄭姓友人協助報案,花蓮縣消防局立即會同太管處及太警隊,組成第一梯次搜救小組共8人入山搜救。
太管處搜救志工陳皇奇熟悉路線,2日晚間已接觸患者並給予初步包紮及糧食;其他搜救人員夜宿成功山屋,3日清晨前往支援。因考量呂姓山友身體狀況不佳,花蓮縣消防局另派5名搜救人員及2名巡山員組成第二梯次搜救小組入山支援,今天中午成功救援。
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指出,經調查發現,呂姓男子未申請進入園區內的生態保護區,爬黑山已違反國家公園法,依法將處以新台幣3000元罰鍰。
花蓮縣消防局表示,此路線需3天行程,但呂男預定1天完成,在缺乏完善裝備及足夠糧食的狀態下迷失方向,增加自身風險及造成搜救困難。呂男已違反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,若無具備初級救護技術證照以上的領隊同行將罰1萬元,以及未投保登山綜合保險開罰5萬元。
花蓮縣政府消防局長林文瑞表示,國內登山活動盛行,違法入山所造成的山域意外事故救援案件層出不窮,不僅投入大量人力物力,進而不可避免地耗費巨額公帑,更因為山域意外事故的發生,致使許多家庭破碎,登山管理自治條例是為保障民眾從事登山活動時可以提高自身安全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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