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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腳鐐又性侵! 曾勇夫:不得再假釋


發佈時間:2010/12/16 18:21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15:06

性侵累犯丁大倫去年8月假釋後,在3個月內又先後性侵了2名少女,其中一件犯案時,身上還戴著電子腳鐐,完全起不了監控作用,引起立委強烈砲轟,沒有仔細評估就隨便核准假釋;而目前全台灣還有16人配帶電子腳鐐監控,對此,法務部長曾勇夫承諾,以後性侵犯假釋時,再犯案入監,就必須服滿刑期,不得假釋。

丁大倫就算被判了重刑,還能露出輕鬆微笑,10年前曾犯下多起性侵案,被稱為「松山之狼」,去年假釋出獄後,雖然被強制戴上電子腳鐐,但仍刻意避開監管時段,變身「西門町之狼」,再度性侵2名女子,電子腳鐐有戴就跟沒戴一樣的,假釋犯再度犯案,引起立委強烈砲轟。

立委:「可不可以確認一個政策,在現行法律沒有改變的情況之下,只要性侵害的人假釋之後,再犯的話,以後再犯的話,就不再假釋了。」法務部長曾勇夫:「好,我…。」立委:「可以確認吧?」曾勇夫:「可以確認。」立委:「我覺得這樣才有社會公道。」

被痛批離譜,一錯再錯,因為台中有一名性侵累犯,假釋出獄後,也是故意挑白天電子腳鐐沒監控時段,先後對2名未成年女孩伸出魔掌;無獨有偶,在花蓮一名配有電子腳鐐的性侵累犯,出獄17天,猥褻一名8歲女童。種種跡象可見,電子腳鐐根本起不了太大作用。

電子腳鐐監控時間,只從晚上8點到早上6點,沒有24小時監管,假釋犯利用白天空窗期下手;再來,電子腳鐐通報機制雖然很完善,通報過程只需要2分鐘,但這2分鐘只是通報時間,等到警方破門逮人,門破了,人可能也不見,逃走了。

電子腳鐐問題,可以說是讓法務部一個頭兩個大,得要好好想個對策,目前部內正研發具有全球定位系統的「第三代電子腳鐐」,但缺點就是台灣街道混亂,難辨識位置,以及很耗電。

性侵犯假釋出獄就像是一顆不定時炸彈,法務部長承諾,以後只要再犯入監,都必須服滿刑期,不得假釋,要不然大家都會很憂心,誰會是下一個無辜的受害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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