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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分手! 恐怖情人囚禁、毆打前女友

記者 邵凡軒 簡大程 / 攝影 班瑪旺嘉 台北-宜蘭 報導
發佈時間:2010/12/15 12:00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15:06

台北市一名男子,不滿女友提分手,從今年6月開始,多次毆打對方,被害人報警,男子遭到檢方起訴,事後不知悔改,日前還尾隨前女友,將她強押帶走,囚禁在自己住處長達2個月,最後被害女子謊稱身體不舒服,到醫院看病,向護士求救,報警處理。雖然警方將這名男子移送法辦,沒想到檢方卻以5萬元交保,被害人擔心對方又找上門,只好先搬家躲避。

以為找到完美的丈夫和幸福的生活,但這一切卻只是個憧憬,因為丈夫不只有暴力傾向,還會監視、凌虐,為了拯救生活,飾演母親的珍妮佛羅佩茲,帶著女兒逃離丈夫魔掌。

而在台灣,也出現這樣的恐怖情人,男子不滿女友提分手,就對她拳打腳踢,甚至還囚禁、凌虐她60多天。

TVBS記者邵凡軒:「當時女子行經西門町,男子一路尾隨,並且強押帶走囚禁將近2個月,而這2個月以來,兩個人都沒有出門,全部都叫外送餐點。」

記者:「晚上你送這邊送幾次了?」餐廳店員:「3、4次,至少3次。」記者:「他會讓你送上去還是他會自己下來拿?」餐廳店員:「他會下來拿。」

遭囚禁的這60天,就總共叫了22次外送,更誇張的是,為了防止前女友脫逃,男子每天打地舖睡在門口,還沒收手機代為回覆短訊,就連被害人父母來電,也都在旁監控,指導如何應答。

TVBS記者邵凡軒:「女子不堪虐待,以胸痛為由急診,趁機向護士求救,才暫時脫離恐怖情人的魔掌。」

不過這只是「暫時」,因為男子更加變本加厲,行徑超大膽,直接侵入被害人宜蘭老家。受害女子家屬:「我們都在睡覺,是後來聽到妹妹喊救命,我們才爬起來。」

其實這名男子,今年7月就被依強制性交罪起訴,他不但沒悔改,還囚禁前女友,檢方認為犯罪情節不明,交保候傳;之後他再度入侵被害人老家,宜蘭地檢署卻是以5萬元交保。

檢方表示,當時考量男子是入侵住宅,3年以下輕罪,因此裁定交保,但之後才知道原來他行為惡劣,再度犯案,涉及恐嚇,剝奪他人自由等罪嫌,可處5年以上重罪,給予羈押。

因為疏失,錯失羈押機會,這名恐怖情人至今仍四處趴趴走,檢方將全力逮捕到案,要不然被害人的噩夢,永遠無法結束。

◎畫面翻攝YouTub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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